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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歡走路。在高度忙碌的工商業社會中,人們對於速度的追求使得走路這件事成為生活中的奢侈品。即便是願意捨棄汽車、捷運的便利而邁開沈重雙腿的人,多半也是為了達成運動與休閒的目的。然而漫遊、毫無目的地閒晃在梭羅、狄更斯、華茲華斯、伍爾芙等人的寫作生涯中卻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是他們的思緒得以發展,靈感獲得啟發的時光。

     在年齡尚未迫逼我必須將寶貴的時間用來創造經濟價值的時期,走路曾經是我的嗜好。只要不趕時間,我便會換上好走的鞋子,提早出門朝目標緩緩前進。換句話說,我傾向慢。無論目的地是否熟悉,行經的路線是否重複,在跨出門之前我早已預知路上將有不同於以往經驗的風景等著我。即使是一條毫無景致可言的巷子,也可能因為一盆新設的植栽甚至是不同時刻太陽的光線而換上不同面貌,而我的思緒就在觀察與感受中得到蔓生的契機。我的腳步經常被路上各式各樣的新奇事物拖慢速度,彷彿抵達目的地並非出門的原因而是藉口。

        同樣的慢/漫也反映在我的寫作與閱讀態度上。研究一個主題時,我偏好將不同觀點的書籍讀過一遍,才能確立我對該題目的想法。真正開始書寫之後,我也經常在字句上徘徊摸索,甚至因此找到新書寫角度而開啟新的實驗,就像一隻受到花香吸引而鑽進陌生巷弄的蝴蝶,總要四處巡玩一番才甘願停留下來。寫作因此成為一條漫漫長路,而我則是那個心神不定的旅人,在真正抵達之前都無法說明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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