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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個性建立於「快」和「重複」這兩件事情上,而這也顯示出我性格裡單純的特質。從小只要是我想做的事情,我就去做。很多時候是目標取向,而往往忽略過程。例如我高中的時候開始意識到「我真心想要的是最好的」這件事,於是那段時間我常挑選各式各樣的世界名著來閱讀,而後逐漸有只讀經典的傾向。大多時後我的閱讀是有目的性的,只希望進入文學安靜激烈且深邃的部分。此外,我不喜歡過多的細節描述,不論在閱讀或寫作上都是。
另一方面學生時期的我常閱讀村上春樹,一旦認定了之後,就是不停重複的閱讀。我可以拿起「挪威的森林」任何一頁開始閱讀,而且「挪威的森林」也是我唯一做過的謄寫練習對象。而我書寫所關注的內容也大致抵定,那種不停書寫相同題材的生命歷程,不曉得是否也能被視為一種慢。重複而永恆是慢的嗎?
我性格當中的快,反映在書寫上就是我會容易忽略閱讀時間與小說中的時間彼此間的關係,也就每個段落字數都不多,同時文章容易產生跳躍而欠缺前後關聯性,這是因為腦子比書寫的速度更快的緣故。但也因為這種快,另一方面橫向連結的可能性也很容易產生,我常不自覺使用暗喻作為支撐書寫的材料。
而我性格中的慢,則是真正支持寫作的原因。那些凝結成畫面、場景或一句話的,才是我花更多時間去實踐的對象。這常常會使我產生,自己覺得是最重要的部分,書寫起來卻顯得平淡,讀起來卻重。而那些像煙火似的華麗思緒,倒像是一種遊戲,讀起來輕。
而一個人又該如何分辨,或切割那些生命中纏繞在一起的快與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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