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沒什麼特別的理由,我決定來去小跑步一下。於是我開始朝著路的盡頭跑去......」 阿甘在1976年7月5日早上7點左右,從阿拉巴馬州他家門廊的椅子前起跑,1979年9月19日上午8點左右,他在猶他州紀念碑谷附近決定停下腳步。他總計跑了3年2個月14天又6個小時,期間共橫越美國三次。
易修最近倒楣透頂,他丟了工作,和老婆分居,存款寥寥無幾,身處人生低潮的他老是愁眉苦臉,他想找部電影來驅散內心的烏雲,於是挑了網路上十分推崇的「阿甘正傳」,看完除了滿滿的感動之外,易修腦中最大的念頭就是………我要去跑步!
坐在電腦桌前,決定要做一件事的易修異常興奮,他開始在腦中制定計劃,首先!必須買雙阿甘在電影中穿的跑鞋,nike cortez經典配色,沒有透氣網布,外表被純白色的皮革包覆,配上鮮紅色的nike標誌,鞋墊處點綴著一條藍色細線,下訂後的他,內心的自信像是火山般迸發而出,全身充滿了動力,他想著明天從家中出發,一路往南跑,手機滑著google map,滑著滑著闔上了雙眼
高中時,每天早上易修會坐著爸爸的速可達到學校,清晨七點,班上只有自己,他會去操場跑步,為了減肥,那時候班上的朋友一到校便會來操場找他一起跑,原本連200公尺都無法一次完成,在朋友的陪伴下,他漸漸學會配速,調整呼吸,400公尺,800公尺,2000公尺,4000公尺,他養成跑步的習慣,體重也從76公斤降到64公斤
他回到了高二的夏天,清晨七點,蟬聲鳴鳴,晨光斜射,穿過窗戶,在桌上留下一格一格的影子,牆上映著由光織成的斜線,他往下看著自己的雙手雙腳,比現在似乎精瘦了不少,握一握手掌,小腿出力,渾身是勁,現在該做什麼?跑步!他邁開步伐,向操場奔馳而去
易修一直跑一直跑,他失去了時間的概念,不知過了多久,有人跑在他身旁,那人滿臉鬍鬚,戴著一頂紅色的帽子,易修認出來了,他是阿甘,阿甘看向他,他想要和阿甘說話,卻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媽媽說過……」阿甘說
週遭景物像是35釐米底片般快速變換,易修發現他正身處電影中的美國公路上,週遭是咖啡色的雜草,看不到盡頭的公路,遠方是峽谷特有的峭壁,阿甘在他的前方,大概有一百個跑者和易修一起跑在阿甘身後,過了不久,阿甘停下來,轉過頭說道 「我累了,我想回家」 阿甘往回走,跟隨他的跑者往兩邊散開,讓出一條通道,與電影不同的,阿甘走到易修面前時停了下來
「媽媽說過,要往前走,就得先忘掉過去。我想,這就是跑的用意。」
景色再度轉換,回憶像電影般一一閃現,易修看到了幼稚園氣喘的自己,國中時肥胖被嘲笑的自己,大學聯考失常落榜的自己,不再跑步的自己,和老婆吵架的自己,被裁員的自己,憤世忌俗的自己,孤獨的自己,喝個爛醉的自己……高中時在操場跑步,揮灑汗水的自己
易修蹲在地上綁著鞋帶,他的雙腳穿著久經風衰的破舊休閒鞋,早冬清晨七點的河濱公園,微涼的天氣,陽光照在身上使他感到溫暖,他站起身,十幾年沒跑步的他有點緊張,他邁開腳步,身體比想像中的沉重,內心卻非常輕盈,雙腳好像長了翅膀,無袖背心被跑步帶起的微風吹動,短褲在空中飛舞,每次跨出的步伐都讓易修的心靈更加平靜踏實,對向的跑者友善的向他點了點頭
跑了1600公尺,易修氣喘吁吁的停下來,雙頰泛出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