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是一個特別有想像力的人,我沒有想像力到,當問起關於想像力,我想說什麼的時候,我甚至去google了什麼是想像力。
Google的結果,倒是一點不令人意外,要不就是商業新聞,要人用想像力征服商場,要不就是兒童雜誌,要家長別讓小孩輸在起跑點。原來想像力即競爭力,就像Cheers雜誌下的註解,「企業競爭的關鍵因素是,比別人更好還不夠,你必須和別人不一樣,如何和別人不一樣,答案就在於你的想像力。」看完瞬間冷汗直流,好吧,在M型社會裡繼續吃土的我放棄辯駁。
相較於做一個和別人不一樣的人,我其實花了更多更多的時間讓自己看起來「正常」一點。在學校裡的經驗告訴我,這社會有一套標準,符合標準,或甚至超過標準,就可以省掉很多麻煩,而我是如此害怕麻煩,甚至對它們背後的惡意感到畏懼,相較之下,遵守規則多麼簡單,習慣成自然,習慣成正常。
遵守規則和擁有想像力相衝突嗎?我不太確定,有時候被現實束縛得越嚴重,就只得越著急得在心裡找出口。小時候我和姐姐會將兩座沙發組成一艘船,想像在暴風雨中,解救散落客廳的龍貓、小熊和恐龍。開始上學以後,我更常想像自己是絕對無敵雷神王,或是美少女戰士,精彩的變身過程,在我腦海揮之不去。長大之後再重看卡通片段,發覺怎麼這麼短,原來當年自己腦補了多少華麗的身段,還以為是真的。只是乖乖牌如我,終究讓那些童年的天馬行空變得越來越實際,現在我只有偶爾在開車等紅燈的時候,想像自己能將那些不長眼的機車騎士撞出完美拋物線,為自己主持微不足道的正義,如此侷限的想像畫面,讓人不禁感嘆天馬終於墜落地。
不過小時候的白雲蒼狗雖然無拘無束,在當時卻很難從那些意象中領悟出什麼意義來。終歸讓我開始創造出什麼意義的,多半則都那些無疾而終的暗戀。那些所有他不愛我、他也愛我的花草樹木、城市燈火,都綻放著意義。所以說,如果學校的課業真的收編了我們對於各種知識、生活與自然的想像,我們似乎應該慶幸至少他們沒有教我們談戀愛(還有性教育)。
有時候我會遺憾,在那些失敗的愛情裡,我捉襟見肘的想像力似乎從來不能解決問題。然而在看電影或讀小說的時候,我卻又不時感受到那些充滿想像力的故事所帶給我的,似乎是更超脫的,一種「其實那些也可以都不是(或都是)問題啊」的東西,而這大概也是我如此仰慕創作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