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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得在新光醫院見習時,一晚,約莫十一點左右,發現自己的白袍疑似遺落在醫院,明明可以隔天到醫院再找,來回要一個小時的車程也是個明擺著的阻礙,但我立時就騎車衝了過去,一點沒法忍受心裡的難耐。舉出這個例子,意圖說明自己性格中急躁的成分,而也因為自己清楚,故會試著抵抗。

    長期以來,一直認為散文是最適合自己的文類,能有的閒暇時間零碎,似乎並不適合閱讀大部頭的小說,性格又急躁,翻開一本書,就盼著趕緊竟卷或至少讀完一篇文章,因此讀的多半是散文,有興致時或者翻翻短篇小說,可是短篇小說常教我讀了不解,於是讀得最多的,還是散文。然而,自己隱約知道,要與世界文學接軌,長篇小說不讀肯定是不行的,所以像做功課一樣,規定自己每天要看一點,但多半被我一天拖過一天,大部頭的長篇小說老還是擺在桌上沒怎麼翻動。

    至於寫作,往往一有靈感,就急著要寫出來,通常一個晚上,最多兩個晚上,即使熬夜都在所不惜,一定把文章完成。之後當然還會刪修,但文章大抵在那一兩個晚上底定,不會再有怎樣的大變動。卻也有些很想書寫的題材,就因為知道自己太過熟悉,真要裁剪、經營,寫成一篇文章,腦中不曉得要轉過幾轉,而遲遲無法動筆,然則為了要交阿盛老師寫作私淑班的作業,偶爾還是會逼自己寫出一兩篇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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